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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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具体措施包括:

1. 畜产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

2. 畜产品流通和销售环节的监管,加强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和抽查,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3. 加强畜产品标签标识管理,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真实、准确的畜产品信息,方便对产品进行识别和追溯。

4. 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提高公众对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认识和理解,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5. 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和整改。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

三、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保护产地环境,控制环境污染,使生产基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标准要求。

二、认真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按照技术规范生产,保证生产过程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技术规范。

三、规范化采收和安全贮运,防止二次污染。

四、加大农产品的检测检验力度,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无公害产品的标准。

五、做好基地和产品的认证,加强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的加贴和管理。

六、健全记录和档案,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追踪服务体系。

七、实行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自检,逐步推行产地产品检测合格准入和准出制度。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管理办法?

第一条 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自行抽样或委托承检机构抽样。委托抽样的,应当不少于 2名监管人员参与现场抽样。

第二条现场抽样时, 应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有进货查验记录、 合法进货凭证等。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无法提供进货查验记录、 合法进货凭证或产品真实合法来源的,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第三条对易腐烂变质的蔬菜、 水果等食用农产品样品, 需进行均质备份样品的,应当在现场抽样时主动向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告知确认,可采取拍照或摄像等方式对样品均质备份进行记录。

第四条现场封样时, 抽样人员应按规定要求采取有效防拆封措施。抽样人员(含监管人员)、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应当在样品封条上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五条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范的抽样文书, 详细记录被抽样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名称或者姓名、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所, 食用农产品名称(有俗称的应标明俗称)、产地(或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是否具有合格证明文件, 供货者名称和地址、 进货日期, 抽样批次等。在集中交易市场抽样的, 应当记录销售者的摊位号码等信息。现场抽样时, 抽样人员(含监管人员)、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在抽样文书上共同签字或盖章。

第六条带包装或附加标签的食用农产品, 以标识的生产者、产品名称、 生产日期等内容一致的产品为一个抽样批次;简易包装或散装的食用农产品, 以同一产地、 生产者或进货商, 同一生产日期或进货日期的同一种产品为一个抽样批次。

第七条检验机构在接收样品时, 应当核对样品与抽样文书信息。对记录信息不完整、 不规范的样品应当拒绝接收, 并书面说明理由, 及时向组织或者实施抽样检验的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第八条承检机构应按规范采取冷冻或冷藏等方式妥善保存备份样品。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 合格样品的备份样品应继续保存3 个月,不合格样品的备份样品应继续保存 6个月。

第九条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监督抽检结果有异议的, 可按照规定申请复检。

第十条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后, 应当立即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依法采取停止销售、 召回等措施, 并及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对停止销售、 召回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采取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

1.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区域自然环境及土壤肥力条件,同环保部门定期对本地区生产区域农业环境状况进行监测评价,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禁止生产的区域和品种。

2.禁止生产的区域设置标示牌,标明名称、地点、范围、面积和禁止生产的农产品品种等内容;在环境监测超标区域内禁止进行农产品的生产。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有哪些重要环节?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主要还是农药残留这一方面。当然了施肥方面有机肥可以多用。化学肥料尽量少用,减少盐碱地的发生。种子来源选正规渠道等。

七、怎么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鼓励企业采用GMP、HACCP、GAP等国际先进的管理体系,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解读?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作出了部署,强调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实现所有乡镇明确监管网格,要求从区域定格、网络定格、人员定责、创新机制、公示公开5个方面推进网格化管理。此次《意见》的提出,旨在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最后一公里”落到实处。

中国是农业大国,随着农业产业的不断发展,我国农产品的种类越来越丰富,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责任也越重大。在达到数量可观的同时,也不能忽略质量。农产品的生产、储藏、加工、运输、流通等都是影响农产品安全问题的重要环节,在此过程中,种植农产品时应该如何病虫害防治、各类农药化肥如何适当使用、农产品运输中如何采用正确的方式保质保鲜……都是人民最关心的焦点话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如何落到实处,成了乡村振兴背景下的重大民生问题。

此前,农业农村部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直积极推动完善乡镇监管服务体系,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与质量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各地方施行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职责弱化、人员不足、手段不强等问题。

此次《意见》中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将以乡镇为单位管理体系按照范围清晰、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对以往的监管方式进行创新,因地制宜划分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以便全面掌握辖区内监管对象的信息,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到各网格的管理员,切实提高基层监管效能。

乡镇是农产品进行生产的主阵地,保证乡镇生产农产品安全优质是我国农业产业绿色发展的最根本保障。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提出,把乡镇作为打好农产品绿色、健康、安全之“战”的“主战场”,将有利于进一步破解乡镇基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遇到的难题,把视角聚焦在乡镇,从源头解决问题,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因此,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高质量发展,完善网格化管理工作势在必行。

首先,实施精细化管理措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地区应该及时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的责任划分,形成由乡镇到村(社区)再到生产主体的完整、精细、清晰的管理网络,完善基层日常监管制度,将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对农产品全产业

九、企业产品质量如何管理?

首先,是在选材的质量上进行管理:

选择材料是质量管理的第一关,只有选择了优秀的,合格的原材料,才能生产出最好的产品,这一点是不容忽视的。

2,员工操作需要管理:

3,加强员工培训,深入质量管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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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及时发现问,解决问题:

十、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怎么管理?

你可以按三部写,潜在事故/紧急事件,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做成表格, 潜在事故/紧急事件 进货物料、运输过程的突发事件 应急准备 与供应商/第三方物流确定送货时间、人员及车辆、向供应商/第三方物流获取配送人员电话 应急响应 采购部与供应链管理部进行沟通,当运输车辆在路途损坏无法在段时间内修复时(1小时内),应要求司机对原物料进行转运到安全车辆后运至总仓;

当运输车辆碰撞致使原物料损坏时,采购人员应要求司机安排人员将损坏与被损坏物料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采购部/供应链管理部须将以上信息告知品控部,以便在入库前检验时,加大抽样比例进行检查,必要时外送相关权威部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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