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及其背后的区块链技术自诞生以来,便伴随着巨大的争议与关注,比特币挖矿作为保障网络运行、新币产生的核心环节,其法律地位与监管属性一直是市场各方,尤其是中国央行等监管部门重点考量的对象,中国央行对于比特币挖矿的定性,经历了一个从相对默许到逐步关注,再到明确限制和规范的过程,其核心考量在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保障能源安全以及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早期探索与默许阶段:作为技术创新的“灰色地带”
在比特币发展的早期,中国央行等主要监管部门对其态度相对审慎,并未出台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彼时,比特币挖矿在中国一些地区,特别是电力资源丰富、电价低廉的地区(如四川、内蒙古等)悄然兴起,监管部门更多地将比特币视为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而挖矿则被视为一种利用计算机算力参与网络维护并获得奖励的技术行为,在这一阶段,挖矿在一定程度上被视为一种新兴的技术探索和商业实践,处于一种监管的“灰色地带”,既未被明确鼓励,也未遭严厉禁止。
关注与风险提示阶段:强调其非货币属性与潜在风险
随着比特币价格的飙升和挖矿规模的扩大,中国央行开始更加关注其可能带来的风险,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首次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该通知虽然主要针对比特币的交易,但其精神也间接影响了对比特币挖矿的审视,监管部门开始认识到,挖矿活动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
- 金融风险:挖矿产生的比特币可能被用于洗钱、恐怖融资等非法活动,或过度投机,扰乱金融秩序。
- 能源消耗与环境问题:比特币挖矿需要消耗大量电力,对能源供应和环境造成压力,与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相悖。
- 资源浪费与投机氛围:大量资源投入到挖矿这种不直接产生实体价值的活动中,可能助长社会投机风气。
明确限制与清理整顿阶段:定位为“淘汰类产业”
进入2021年,中国央行对于比特币挖矿的定性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面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格剧烈波动带来的金融风险隐患,以及“双碳”目标下对能源效率的更高要求,央行明确将比特币挖矿活动列为应被淘汰和清退的落后产业。
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规定:
-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比特币挖矿作为虚拟货币产业链的源头,其生产、交易等环节均被纳入严格监管。
- 明确挖矿活动的负面定位:央行及相关监管部门认为,比特币挖矿能耗高、效率低,与我国产业政策和绿色发展战略不符,且常伴随着偷电、逃税、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 严禁新增挖矿项目,逐步清退现有挖矿活动:各地政府纷纷行动,对辖区内比特币挖矿场进行排查和清理,要求停止运营,限期退出,这标志着央行对比特币挖矿的定性从“灰色地带”或“中性技术活动”,彻底转变为需要坚决取缔的“非法金融活动前端”和“落后产能”。
定性的核心逻辑与考量因素
中国央行对比特币挖矿的定性,主要基于以下核心逻辑和考量因素:
- 维护国家货币主权和金融稳定: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特征,可能对国家货币发行权和金融监管体系构成挑战,挖矿作为虚拟货币的“生产”环节,其无序扩张可能助长投机和金融风险,因此必须予以严格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