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茶”这两个字,近年来在食品、饮品、美妆乃至文创领域都掀起了热潮,从抹茶拿铁、抹茶冰淇淋到抹茶面膜、抹茶文创产品,这一源自东方的传统食材,正以“健康”“时尚”的标签成为消费市场的宠儿,对于创业者和企业而言,一个更现实的问题是:现在还能注册“抹茶”相关商标吗? 答案并非简单的“能”或“不能”,而是需要结合商标法规定、当前注册现状及策略来综合判断。
先明确:“抹茶”本身的注册难度极大
首先要明确一个核心概念:商标注册遵循“申请在先原则”和“显著性原则”,对于“抹茶”这一词汇,其本身属于商品通用名称(指抹茶粉、抹茶食品等商品的通用名称),缺乏固有显著性,直接注册在第30类(咖啡、茶、糖等商品)或第29类(食品类)等核心商品上,几乎不可能被核准注册。
根据《商标法》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直接表示商品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除非经过长期使用获得“第二含义”,即消费者能将其与特定品牌关联),若某企业直接在第30类申请注册纯文字商标“抹茶”,审查员会以“缺乏显著性”“属于商品通用名称”为由驳回申请。
“抹茶”相关商标的注册现状:核心类别已被大量占据
尽管“抹茶”本身难以注册,但与其相关的组合商标、防御商标、关联类别商标早已被市场先入者布局,据中国商标网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与“抹茶”相关的商标申请量已超10万件,涵盖食品、饮料、化妆品、餐饮服务等多个类别。
- 核心类别被“抢占”:第30类(咖啡、茶、糖)是“抹茶”商标的“必争之地”,抹茶”及“抹茶+图形/拼音”等组合商标已被多家企业注册,如“一保堂抹茶”“中村藤吉抹茶”“无印抹茶”等,甚至包含“抹茶”二字的防御商标(如“抹茶坊”“抹茶里”等)也被大量申请。
- 关联类别“全面覆盖”:除了食品类,第29类(食品加工品)、第32类(饮料)、第35类(广告销售)、第43类(餐饮住宿)等关联类别中,“抹茶”相关商标的注册率也较高,餐饮企业常在第43类注册“抹茶+店铺名”商标,食品企业则在第32类注册“抹茶+饮料名”商标。
这意味着,若企业仍想通过“简单组合”的方式注册“抹茶”商标,大概率会因“在先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现在还能注册吗?关键看“策略”
虽然“抹茶”本身及常见组合商标注册难度大,但并不意味着完全“无门”,通过合理的策略,仍有机会注册与“抹茶”相关的商标,具体可从以下方向尝试:
“独创性+显著性”组合:跳出“抹茶”二字直接使用
若企业希望将“抹茶”作为品牌核心元素,可考虑通过“独创性设计”增强商标显著性。
- “图形+抹茶”组合:设计独特的原创图形(如抽象的抹茶茶筅、抹茶茶园图案),与“抹茶”文字组合申请,避免与在先纯文字商标近似。
